马宏宇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察右后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2011年以来,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地维护了全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旗纪委始终把加强旗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首要职责。加大了重点工程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人事纪律、民生民计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五年来,共实施各类监督检查40余次。一是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使用国有资金项目74个,发现问题18个,全部纠正整改。二是开展了对禁牧、“一卡通”资金发放情况、城镇卫生环境整治、项目招投标、中高考、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公开竞聘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禁牧工作不力的3个乡镇主要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对全旗互助幸福院、危旧房改造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四是对全旗惠农惠牧政策资金及低收入家庭免费发放煤炭物资情况以及农村牧区集体“三资”进行清理检查,落实整改问题13项,农村牧区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通过了自治区验收。五是会同旗委办、旗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及“一对一”帮扶活动进行了督查,对工作进展迟缓的单位提出了通报批评。六是开展了“十个全覆盖”工程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对“十个全覆盖”工作督查中发现群众认为帮扶工作一般或不满意的两家单位及22名干部进行了约谈。七是协助旗委旗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超标办公用房和超标公车专项治理。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加强。旗委旗政府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纳入了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旗纪委围绕全旗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全旗上下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备案制度,重点对全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和使用轿车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二是搭建廉政文化新平台,建成自治区级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一处,市级廉德教育基地三处,旗级廉政教育基地11处,廉政廉德文化“六进”活动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墙、廉政长廊、廉政书画赛、廉德家风评选等成形,有效发挥了廉政教育潜移默化、警示育人的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公务接待等专项清理活动。四是开展了禁止领导干部操办子女升学、“圆生日”庆典专项治理工作,制止庆典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五是进一步严格对领导干部的全程监督。五年来,共对全旗新提拔任职的14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六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五年来,全旗共举办各类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50余期次,培训党员干部5000多人次;举办“反腐倡廉”主题书画笔会创作廉政条幅字画160余幅;围绕创新廉政教育活动,在全旗纪开展了“廉政文化漫画”征文比赛活动,征集参赛稿件50余件;开通了《察右后旗风纪》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类报道140期898条信息;组织全旗6000多名党员干部开展了以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廉政专题讲座和培训、参加廉政知识测试等活动的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按规矩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七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察右后旗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确定了旗住建局、国土局、教育局等10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树立样板,共排查各类风险点4632个,建立了风险点管理台账,制定防控措施4133条。全旗各级各部门清理规章制度151项,废止32项,修订完善458项,新建192项。同时对全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形成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
(三)持续不断整治“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28条规定和市委、旗委配套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五年来,共组织开展春节、清明、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廉洁过节”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160余次,发现违反工作纪律作风规定问题76个,问责领导干部6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2件,处理14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2人。在媒体通报违反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5起,涉及46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形成了震慑。坚持以案明纪,我旗5个案例被《乌兰察布市纪律审查工作典型案例剖析选编》一书选编,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提醒广大干部,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加大纠正教育和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在全旗中小学校开展教育乱收费、滥补课情况检查,查处滥补课问题14起,处理21人。全旗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清理会员卡、规范超标准办公用房、严禁送节礼等专项活动。四是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评议结果较差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乌兰察布民心网”投诉问题的办理,五年来,共受理“乌兰察布民心网”网上投诉咨询件359件,并全程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机制制度创新。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旗委、旗纪委分别印发了《中共察右后旗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察右后旗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开展了苏木乡镇和部分旗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职试点,旗纪委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开展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在旗委、政府支持下,经过两次清理,对旗纪委监察局协调、参与的6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7个,退出或不在参与议事机构55个,精简率达到87.3%,把不该管的事情交由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和人员专司监督之职。三是调整内设机构。为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经旗委同意,对旗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旗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设为11个部室和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1个所属股级事业单位。其中,执纪监督机构为8个,占机构总数的73%。四是开展了苏木乡镇纪委机构改革和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保留8个苏木乡纪委机构,全旗共设置15个单派驻纪检组和6个联合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使得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出台了《旗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指导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按照基层基础建设“八有”要求,各苏木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基本配备到位,有公章、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苏木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办公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单独列支。旗纪委投资8万余元在全市率先建成标准化谈话室一处,各苏木乡镇陆续建设标准谈话室,为强化执纪监督提供了有力保障。六是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和办案安全措施。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制定落实了领导接访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按照上级纪委要求,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拟立案、初核、函询谈话、暂存、了结”五种方式。为配合全市案件线索处置管理平台建设,开展了案件线索“大起底”工作,收集自1986年以来的案件线索进行清理补录,清理补录案件线索327件。
(五)加大惩处力度,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市纪委 “一查、二纠、三建、四改、五教”纪律审查工作机制,五年来,旗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71件,初核229件,立案77件,结案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其中党政纪双处分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8人,党内严重警告23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5人,行政警告22人,行政记过28人,行政记大过3人,行政开除1人。在重点查办的案件中,旗纪委于2015年着力开展了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移交案件查办工作。对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移交的75件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6件,结案16件,处分13人。
(六)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旗纪委常委会带头转作风,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宗旨意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旗纪委常委会带头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严、实、细”的作风。三是注重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五年来在全旗纪检监察系统共选派137名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举办的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 出台了《察右后旗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印发了《察右后旗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五个严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十六不准”》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做到“一牢记”、“两意识”、“三必须”、“四满意”》等三个制度规定,做到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回顾五年来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具体做法是: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旗各级党委、纪委紧紧抓住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有人管、有结果、有反馈,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我旗党员干部发扬开拓创新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从权力制约、资金监控、从政行为规范等方面深化配套措施,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
——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我旗各级党委、政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责任。全旗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 坚持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旗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教育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切合实际,更富有成效。
五年来的实践表明,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群众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有明显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对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识还存在误区;旗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缺乏合力;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问题比较突出,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派驻机构落实“三转”还不到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运用还不够深入精准,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十三五”规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好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把强化执行、狠抓落实作为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有效途径,促进干部勤政有为,干事创业。要始终保持政令畅通,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旗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互相掣肘、推诿扯皮、各行其是。要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攻坚克难,善于用市场机制、行政办法、法律手段等综合措施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对旗委六次全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要分解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力实施,干出结果、见到成效。
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主责、是首责、是全责,纪委是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
各苏木乡镇党委书记、部门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从严治党的书记,要身体力行、勇立前线,带头成为全面落实的执行者,绝不能只开开会、讲讲话就万事大吉,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要把责任追究作为首要措施,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以严肃有力的追责机制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成为抓作风反腐败的主旋律。我们要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积极适应这种新常态,坚定信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决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目标任务不动摇。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惩治腐败力度一刻也没松,步伐一刻没停,持续保持着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近年来,在旗委的支持下,旗纪委对一批违纪违法党员进行了立案查办。这充分证明,旗委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没有变,惩治腐败的力度没有变。我们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突出惩治重点,把同时具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惩治的重中之重,防止带病提拔。随着国家惠民政策的进一步加大,民生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多,也出现了一些“苍蝇”、“蚊子”,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看似虽小,但却发生在老百姓身边,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今后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重点查处在惠民政策执行中虚报冒领、超标准超范围、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土地征收、危房改造等领域贪污挪用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围绕“十个全覆盖”、精准扶贫工程等群众关注的焦点,着力整治“蝇贪”、“蚁腐”。对影响恶劣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问责。要加强问题线索梳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要加大违纪问题曝光力度,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总的看,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洗礼,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反“四风”、转作风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党风政风有了很大好转。但不良作风积习很深,“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如果稍有松懈,刚刚压下去的问题就有可能反弹回潮、卷土重来。
要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条规定和市委、旗委配套规定落实不放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启全天候监督“探照灯”,坚持明查暗访常态化,正风肃纪力度始终不减,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等穿上“新外衣”、“隐身衣”的 “四风”问题要从重处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重点抓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等方面制度的落实。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把监督检查与纪律审查结合起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该处分的绝不能含糊。不断提升“民心网”监督平台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发挥优良传统文化和道德感召力。继续推进“点、线、面”廉政教育模式,坚持正反结合,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加强理想信念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坚守纪律底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大力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淳朴的社风民风。
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构筑廉政风险防控网。要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深入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工作试点,不断丰富监督内容、拓展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系统治理思维,既强调立案审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又强调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及时教育、挽救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少数,凸显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关系。
坚持把抓早抓小治大治重做到位。通过抓早抓小来防患于未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能够有效阻断违纪进程,防止从纪律的底线退守到法律的底线,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善于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严格实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健康的互相批评,红红脸、出出汗,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目的。要强化纪律教育,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党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确保党内纪律和党内规矩成为硬约束。
坚持把纪律审查抓到位。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行为已经破纪,但尚未铸成大错的干部,该处分的处分,该处理的处理,不能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代替纪律处分,也不能等问题积累严重后再处理,使轻违纪党员干部及时知止收手,把陷在“灰色地带”、困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干部挽救回来。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思、深刻反省、悬崖勒马、改过自新。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极极少数”党员,要坚持“刮骨疗毒”,在高举纪律戒尺的同时,必须重拳出击“拔烂树”,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要由深挖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要深化“一查、二纠、三建、四改、五教,以查促纠、以建促改、纠建并举、查改结合、警示教育”的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违纪案件及时处理,要认真总结剖析,强化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和警示提醒,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在纪律审查工作力量摆布上,要做到三个“三分之一”,即三分之一的力量抓早抓小,处置轻微违纪问题;三分之一的力量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分之一的力量查处严重违纪问题。同时,加强协作配合,既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又要加强旗纪委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的协作配合。
(四)坚持把监督执纪方式转到位,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当前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工作压力大、要求严,群众期望值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强化思想作风,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建立科学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使用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出来,进一步优化旗纪委常委会结构。纪委领导干部要带头谋事、干事,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在作表率、抓班子、带队伍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持续深化“三转”。 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组织和制度创新,集中精力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细落小、抓好抓实,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对苏木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 “三转”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真正回归主业主责,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担起来,坚决杜绝明转暗不转现象。要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督的数据库,提升监督执纪的科技含量。
强化内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五个坚持”工作理念,大力倡导“五种风气”,不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对苏木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探索协作办案、交叉办案等工作方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本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切实承担起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要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打造一支勤于实践、善于思考、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只有进行时。面对反腐败斗争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全旗各级党组织、纪委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不断推进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谱写“十三五”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