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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政办发〔2018〕15 号 |
日博365备用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察右后旗生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生态扶贫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带动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结合我旗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旗委、政府脱贫攻坚总体任务要求,发挥林业资源禀赋和潜力,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政策指导精准、技术服务精准。在2018年底前通过林业产业发展、参与林业工程建设、加强林业生态保护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确保如期完成全旗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政策及措施 (一)实施林业产业项目工程 1.与发展经济林产业项目工程建设相结合。按照市级下达7000亩经济林建设任务,加大对经济林建设补贴力度。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乌兰察布市加快特色经济林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2017〕141号)文件精神,对在沙源项目区新造乔木经济林每亩给予500元补助、灌木经济林每亩给予240元补助;对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退耕户营造经济林每亩给予1600元补贴;对承包农户低产低效林山杏改造嫁接大接杏、大扁杏的企业或合作社,每亩给予300元的林产业项目资金支持。 2.与发展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相结合。对贫困户发展经济林在水利、电力设施给予配套支持;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林果种植加工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给予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林,政府给予苗木费补贴(根据市场苗木价格确定)。北部地区以种植枸杞为主,南部地区以种植山杏、“123”苹果为主。 3.与发展果园工程相结合。对2018年新建百亩以上果园、500亩以上果园分别给予每亩500元、1000元的补贴:对其他发展经济林的农户、合作社或企业,每亩给予300元补贴。 4.与发展柠条产业工程相结合。通过入股分红、订单帮扶、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多种形式,与柠条加工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引导鼓励贫困户将自己的柠条地转租进行集中统一平茬复壮,既更好的发挥生态效益,又能使农牧民在柠条平茬中有一些收入,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1.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在全旗范围内对非基本农田25度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每亩退耕补贴1500元,分五年兑付,第一年补贴800元(含300元的种植费),第三年补贴300元,第五年补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兑付,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2.调整退耕还林工程补助和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时间。 安排在5月1日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完毕。 (三)实施林业生态保护扶贫 1.公益林护林员选聘。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及市、旗相关生态脱贫政策,将生活在生态区域范围、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地转化为公益林护林员,2018年计划共聘用护林员1250名(按平均3000亩/人面积测算、60周岁以下),给予每人每年护林员工资320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0元、绩效工资640元(总工资额的20%)。绩效工资与日常管护工作情况挂钩。 2.生态护林员选聘。在全旗选聘9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作为重点区域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工资1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8000元、绩效工资2000元(总工资额的20%)。绩效工资与日常管护工作情况挂钩。 对公益林、生态护林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由各苏木乡镇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护林员的绩效工资提前拨入苏木乡镇,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绩效工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要把生态保护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组织协调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旗林业局等部门要按照我旗生态保护扶贫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政策落实、项目布局、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旗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林业生态扶贫的政策,全力推动我旗生态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8年3月13日 {pub_begtime}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