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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政办发〔2018〕28号

日博365备用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察右后旗2018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察右后旗2018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博365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8年413  

 

察右后旗2018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促进全旗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进一步提升,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和《自治区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3〕66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全旗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到位,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乡低保对象年审的主要工作,要严格年审程序,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认定、精准识别,进一步提升我旗城乡低保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为我旗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总体要求

    各苏木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三书、四表、两记录”(申请书、承诺书、委托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表、近亲属备案表、动态管理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的要求完善其档案内容。梳理过程中,低保家庭的认定是核心环节,各苏木乡镇一定要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认定办法进行认定,确保每一个程序公开透明,畅通低保出入渠道,保证城乡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年审对象

年审对象为全旗所有城乡在享低保对象、五保户、现金直补对象、80周岁高龄老人。

四、实施步骤

全旗城乡低保年审工作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5日— 3月31日)

各苏木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年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订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年审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表。要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同时在各自然村(浩特)醒目位置张贴公告,让全社会了解国家和自治区的低保相关政策、年审内容及要求;旗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社要广泛深入宣传城乡低保对象年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家庭收入计算方法、申请审批程序等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入户调查阶段(4月1日— 4月15日)

对现有低保、五保、现金直补对象重新进行逐一梳理,在自愿填写《乌兰察布市低保户家庭财产经济状况诚信承诺书》、《乌兰察布市申请低保家庭授权核对委托书》的前提下,通过比对、核实其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清理并退出保障范围。对一时难以澄清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已保对象暂停保障,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到低保范围内,不符合的予以取消。在核查时,要切实注重核查享受低保对象有社保、工商、税务、车辆、村干部等异常信息的情况。为了确保核对工作的法律责任,各苏木乡镇必须在4月底前将《授权核对委托书》上传到低保信息平台中,自治区、市上级部门将在5月份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完成的地区将进行通报。并且要将家庭成员信息登记完整,尤其是老年人的子女从业情况。具体程序如下:

1.入户调查。各苏木乡镇要组织年审工作人员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一是要看家庭状况,特别是家庭成员的情况要调查清楚;二是要问家庭收入;三是要查就业情况;四是要核水电气开支;五是要访隐形收入;六是调查老年人家庭子女的情况。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会干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对低保对象是否应该享受低保进行民主评议。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三)审核阶段(4月16日— 5月31日)

将调查后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已保对象和五保、现金直补对象,所在苏木乡镇要认真填写《乌兰察布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定期核查表》、《察右后旗五保户定期核查表》、《现金直补户定期核查表》一式两份,要严格审核,填表时苏木乡镇和民政局经办人、审核人必须签字确认审核通过,并将在享城乡低保人员的户籍、指纹和影像等信息录入到电脑中,全部实行指纹录入,不得以其他方式变项进行年审。各苏木乡镇对审核通过的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中要注意保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的信息。将纸质档案进行存档,待年审结束后,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上报旗民政局进行备案。同时,要做好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以及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工作,各苏木乡镇要认真填写《乌兰察布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享受低保备案表》和《乌兰察布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

(四)集中抽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

政府督查室、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等组成检查组,对各苏木乡镇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五)审批总结阶段(6月15日- 6月30日)

民政局对各苏木乡镇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通过,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要通过苏木乡镇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各苏木乡镇将年审结果以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

(六)低保数据平台完善阶段(7月1日- 7月15日)

各苏木乡镇要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信息在城乡低保数据平台中进行完善,在年审过程中,要同步将《授权核对委托书》及时录入到城乡低保平台中,并且在4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从信息平台中进行删除,做到年审数据与城乡低保信息平台数据同步一致,低保金的发放将依据年审数据及城乡低保信息平台数据发放。

五、全面做好城乡低保以户施保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我旗“档案统一、以户施保、按标施保、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模式,今年要在全旗全面开展以户施保工作,按照《察右后旗城乡低保以户施保综合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后政办发[2017] 67号),各苏木乡镇要与年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好以户施保各项工作。

(一)全面收集低保户信息。各苏木乡镇要按照以户施保的核算要求将基础数据收集完整,不得缺项、漏项,更不得故意隐瞒低保户真实的家庭成员信息、财产收入等信息。

(二)严格开展核算工作。严格按照低保家庭成员的认定标准、低保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低保家庭财产的认定标准家庭收入扣减因素及办法等相关认定程序,开展低保户家庭财产收入核算工作,在核算当中应当特别注意隐性收入、子女赡养费的给付等不易获知收入的查证,确保家庭核算收入工作的公平、公正的开展。

(三)严格核定保障类别。根据核算结果,要严格界定低保户保障类别和差额救助的标准,并按计算出的城乡低保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享受相对应类别的补助资金。做到保障类别界定严格,补助资金发放实在。

(四)确保完成时限。根据自治区、市上级部门的要求,各苏木乡镇务必于2018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以户施保各项工作,各苏木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操作程序,紧密结合年审工作,确保以户施保工作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旗城乡低保年审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旗城乡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米  有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闫  胜   旗政府办副主任

张海鸿   旗民政局局长

成  员吕军亭   旗财政局局长

刘  功   旗审计局局长

赵宝忠   旗人社局局长

王  宏   旗住建局局长

            武德华   旗经信商务局局长

            纪艳平   旗卫计局局长

            王晓奇   旗电业局局长

                 旗银监办主任

孟  和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李  谨   旗社保局局长

乔  勇   旗工商质监局局长

王  珏   旗国税局局长

张守栋   旗地税局局长

赵建林   旗残联理事长

            特古斯   旗广电局副局长

            阿古拉   旗报社副社长

赵利慧   旗民政局副局长

高晓波   旗低保中心主任

胡日成   白音察干镇镇长

陈志国   土牧尔台镇镇长

     贲红镇镇长

任  力   大六号镇镇长

布  和   红格尔图镇镇长

昝玉平   乌兰哈达苏木苏木长

王晓霞   当郎忽洞苏木苏木长

敖其尔呼雅格   锡勒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利慧同志兼任。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为2018年民生工作的主要内容,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落实管理责任。此次集中年审工作实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苏木乡镇要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同时要做好五保、现金直补、80周岁高龄老年人的年检工作,要与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同步进行,一定要严格年检程序,完善年检手续,确保年检的真实有效,做到责任到人。各苏木乡镇必须将各类对象家庭在社保、车辆、工商、税务、村干部等方面的信息核查准确,如因异常信息和年检失误导致低保金出现漏发、多发,将追究各苏木乡镇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检结束后将年检的最终结果由各苏木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旗民政局进行备案,民政局依据各苏木乡镇的年检结果发放各类对象保障金。同时,自治区和市级拨付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时,依据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如城乡低保信息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补助资金将由当地财政负担。为了确保上级补助资金足额到位,各苏木乡镇要及时更新低保信息平台数据,确保低保信息平台数据与财政“一卡通”发放数据同步一致。旗人民政府将各苏木乡镇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年审工作,加强配合和协调,要保证在核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过程中,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公安、住建、社保、工商等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社保、户籍、机动车、住房、注册个体工商户、税务、电费、电话费等方面的信息,切实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各苏木乡镇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大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无理取闹、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公安机关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关处罚。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年审工作举报电话:658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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